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全市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(2022年149号)
作者:来源:网络
发布时间:2022-10-24点击数:
当前,经过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,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。本轮疫情播散面广、传播速度快,但疫情总体可控、平稳向好,部分区域仍存在疫情传播风险,实现“动态清零”面临较大压力。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确保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,经研究,对全市防控措施作出相应调整,现通告如下:自10月17日起算,连续7天全员核酸检测正常且无疫情传播风险的居民小区,由各开发区、区县(市)统筹,陆续恢复正常生活秩序。居民(各类风险管控人员除外)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,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、健康码绿码“点对点”出行,减少跨区流动,避开临时管控区域。非密接、次密接医务人员,党政机关工作人员,“白名单”企业职工,经所属社区研判,可凭工作证明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“点对点”返岗,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单位实施闭环管理。中原区、二七区为防外溢临时管控区,分类采取“足不出户、服务上门”、“足不出区、错峰取物”等措施。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,各开发区、区县(市)按照“一小区一政策”的原则,精准防控,适时调整管控区域和管控政策。加强对保障城市基本运行的医疗救护、快递外卖、环卫保洁等流动人员的健康监测和闭环管理。各开发区、区县(市)要为流动人员提供必要的核酸检测场所。各类流动人员要提高防护意识,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,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。快递外卖等配送人员要固定配送区域,减少跨区县流动,不得进入居民小区,实行无接触配送。餐饮场所禁止堂食。学校、托幼机构、校外培训机构继续实行线上教学。养老服务机构、福利机构、监所、寄宿制学校继续实行封闭管理,全市聚集性活动暂停。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的商超、农贸市场、药店、医疗机构等场所,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,正常经营。街道、社区要统筹各方资源力量,做好管控区域内居民的生活保障工作,同时要关心关爱独居老人、残疾人、孕产妇等特殊群体,为就医患者和应急需求人员提供便利。鉴于本轮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,请广大市民继续坚持减少流动避免聚集,一起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,为全市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共同努力。咨询方式:“郑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”、“郑在办·郑在抗疫”公众号平台。